食品業者您好: 為透明豬肉及豬可食部分原料原產地訊息,衛生福利部要求凡使用豬肉原料者,自110年1月1日起,應在產品標示或使用插牌貼紙方式揭露原料原產地訊息。 為讓民眾瞭解食品業者完成資訊揭露程度,請食品業者於一周內至非登系統(https://fadenbook.fda.gov.tw),填報豬肉標示完成情形,食藥署每天統計業者填報情形,並適時提供給外界瞭解食品產業自主管理的展現。 資料來源: https://www.firdi.org.tw/Bulletins_Detail.aspx?BulletinID=30005479#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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